浙江省关于聚餐的规定 规模提倡:提倡“喜事缓办、丧事简办、宴会不办”,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。报备要求: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,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,并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...